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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墅镇香山福园保障性安居公寓二期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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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墅镇香山福园保障性安居公寓二期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常沃公采[2019]0004号

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受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其西夏墅镇香山福园保障性安居公寓二期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西夏墅镇香山福园保障性安居公寓二期物业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常沃公采[2019]0004号

原公告日期:2019716

原公告媒体: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采购网

二、更正事项、内容

1、采购文件第八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实力”中的下列两条打分点

企业奖章

2

投标人在管的物业服务项目获示范(优秀)项目称号且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得2分,市级得1分。不重复,不累计,取最高荣誉计分,最高得2分。

提供表彰文件和服务合同复印件

2

自2016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过各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诚信荣誉的(包括但不限于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质量信得过企业、价格诚信单位等),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市级的得1分。不重复,不累计,取最高荣誉计分,最高得2分。

提供表彰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更正为:

企业奖章

2

投标人在管的物业服务项目获示范(优秀)项目称号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级得2分,省级得1分,市级得0.5分。同一在管物业服务项目获示范(优秀)项目称号的按最高分计算,不同在管物业服务项目获得获示范(优秀)项目称号可累计得分,本项满分2分。

提供表彰文件和服务合同复印件

2

自2016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过各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诚信荣誉的(包括但不限于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质量信得过企业、价格诚信单位、劳动保障诚信企业、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等),国家级得2分,省级得1分,市级得0.5分。不重复,可累计,同一奖项取最高荣誉计分,本项满分得2分。

提供表彰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2、其他内容不变。

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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