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安家苑二期、三期商铺房产拍卖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
常沃采公[2018]0004号
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受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就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安家苑二期、三期商铺房产拍卖服务项目进行招标,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采购公告首次发布时间:
2018年6月28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
招标文件第八章评标办法“资信和业绩”中的相应条款调整如下:
原评分标准 | 更正后评分标准 |
2015年5月1日有房产拍卖有效合同的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 2015年5月1日有与本项目类似的不动产拍卖有效合同的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 | 2015年5月1日以来有房产拍卖有效合同的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 2015年5月1日以来有与本项目类似的不动产拍卖有效合同的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 |
三、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三)对供应商技术要求”第6条“协助催缴成交款。拍卖成交后,提醒督促买受人及时签订出让合同,并协助招标人向买受人催缴成交款。拍卖资金由第三方进行监管,不得擅自使用。拍卖活动结束后竞拍成功人违约的,由拍卖机构没收竞拍成功人的竞拍保证金,在后期拍卖中的价格一旦低于前面一期竞拍成交价的,则两期之间的差价由拍卖机构负责采取相应途径补足,采购人按最高价格与拍卖机构进行结算。”中“两期之间的差价由拍卖机构负责采取相应途径补足”是指差额部分由拍卖机构负责采取措施或采取相应途径向原买受人催缴,无需拍卖机构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519-68952791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江中路96号五楼采购代理室
网 址:http://www.czwczb.com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865505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
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