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豪庭花园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常州豪庭花园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荣盛锦绣华府15栋三楼(曼哈顿广场北侧商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沃成公采[2023]025号
2、项目名称:常州豪庭花园物业服务项目
3、物业费收费标准:详见合同。
4、项目概况:本项目坐落位置:新北区三井街道太湖东路101号,物业管理区域四至范围:东至晋陵路,南至龙锦路,西至惠安路,北至太湖东路。总建筑面积 215183.02 平方米,其中住宅 156129.12平方米,商业用房9927.40平方米,物业管理办公用房729.6平方米,办公楼882.45平方米,工业厂房/平方米,会所2019.05平方米,停车库(场) 30042.19平方米,其他15453.21平方米。物业构成明细如下:
类型 | 幢数 | 单元数 | 套数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备注 |
高层住宅 | 14 | 19 | 1067 | 156129.12 | |
商业物业 | 4 | 57 | 9927.40 | ||
办公楼 | 3 | 1612.05 | 物业办公用房、社区服务中心、物管会办公用房 | ||
会所 | 1 | 2019.05 | |||
车库 | 30042.19 | ||||
其他物业 | 15453.21 | 人防地下室、用户变、垃圾中转站、配电间、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 | |||
合计 | 215183.02 |
5、服务内容:
5.1 本项目为常州豪庭花园物业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运行管理,共用绿化、花卉、树木、建筑小品、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公共环境卫生、垃圾分类、收集、清运、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公共秩序维持、日常管理与服务、应急管理和费用收缴(包括小区物业费、停车费、电梯费,以及商铺物业费、水电费等)、电梯维保、消防维保。电梯维保和消防维保由中标人自行委托专业队伍实施,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5.2 投标人一旦中标,在合同签订前须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100万元作为前期改造保证金,招标人按投标人承诺的改造项目进行考核,考核不达标的改造项目由招标人从前期保证金中同比例扣除相应改造费用。如中标人按投标承诺全部改造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本部分费用则纳入日常年度考核费中。该部分费用在合同履行的每年年末,扣除当年度考核扣款后,分别返还余下金额的50%、30%、20%返还。
5.3 投标人一旦中标,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需完成如下小区改造工作:
(1)小区道路改造:小区南北门路面改铺沥青,预计面积共计1200余平米;小区道路内部道路损坏需修复;小区部分道路增设侧石防止绿化被车辆破坏;(2)小区监控的增设及线路铺设整体改造:室内外监控、车库监控、高空抛物监控、机房及电梯监控、线路老化等;(3)景观池渗漏水改造;(4)公共设施的修整:园区防腐木腐烂;车库顶棚防腐木腐烂;铁艺栏杆损坏;座椅等公共设施老旧;小区坡道陡改造防滑坡道、9栋坡道漏水;地下室及车库照明、路面照明等。
投标人投标前需对上述改造费用进行测算,在投标报价中需投报估算费用,招标人将对此项投入费用进行审计,如投标人实际投资达不到投报金额的,则不足部分从前期改造保证金中扣除,用于小区其他改造使用,此项改造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人一旦中标,合同签订前需按投报金额全额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将根据审计审定工程量支付进度款。
5.4 投标人一旦中标,负责改造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对进场材料和改造明细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物管会要求的材料和改造产品无条件进行更换。项目实施前中标人将最终施工方案和所用材料明细表报小区物管会,经物管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前六个月为试用期,六个月的试用期如果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三年合同履约期满后,另行签订新合同。
7、本项目是否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荣盛锦绣华府15栋三楼(曼哈顿广场北侧商铺)报名室。
方式:现场报名,提供纸质报名资料:①投标报名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1,按要求盖章、签字)。
注: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由代理机构发放招标文件,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一经领购,投标人不得更改单位名称(法定程序的单位名称变更除外)。投标人应在上述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领购招标文件事宜,否则无法再领购。
售价:伍佰元整。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则于2023年12月21日下午17:00前将本公司常州地区在管住宅类小区的名称加盖公章后递交至代理机构,用于物管会线下对其管理小区进行抽查走访。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荣盛锦绣华府15栋三楼(曼哈顿广场北侧商铺)(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2023年12月21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书面文件同时提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处,质疑函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盖章、签字。
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概不退还。
3、投标保证金:(详见附件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常州豪庭花园物管会
地 址: 常州豪庭花园1号楼乙单元二楼
联系方式: 0519-8538609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荣盛锦绣华府15栋三楼(曼哈顿广场北侧商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519-68952791
附件1:
投标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投标人全称(公章): |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 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
被授权人签字: |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除签字) |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附件2:
投标保证金说明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2023年1月3日16:00时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投标保证金在2023年1月3日16:00时前未到账,作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
2、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请勿汇错,否则后果自负)
收款单位: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通江路支行
账号:80500188000081338
银行行号:313304008052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万元整/单位
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备注项目名称)
投标人采用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缴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本项目不接受现金缴纳。
5、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必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任何未按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3个工作日后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