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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采购公告
百馨西苑二期一批商铺房产拍卖服务
发布:czwc 浏览:5281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百馨西苑二期一批商铺房产拍卖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荣盛锦绣华府15栋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常沃竞磋[2023]002号

2.项目名称:百馨西苑二期一批商铺房产拍卖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拍卖服务佣金最高限价:房产成交总价的2.0%

5.采购需求:该项目主要针对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百馨西苑二期商铺房产进行拍卖,拍卖机构负责拍卖等相关服务。本次需拍卖商铺房产位于春江街道百馨西苑二期,建筑面积6584.44㎡;具体拍卖标的以采购人书面委托为准。

服务期: 按采购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拍卖服务,具体时间以采购方书面通知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申报一名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拍卖师职业资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荣盛锦绣华府15栋3楼报名室(曼哈顿广场北侧商铺)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资料:①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②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2,按要求盖章、签字);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④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⑤项目负责人拍卖师资格证书

注: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由代理机构发放磋商采购文件,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磋商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一经领购,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法定程序的单位名称变更除外)。供应商应在上述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完成领购采购文件事宜,否则无法再领购。

售价: 500 元/单位(磋商文件售后费用一概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荣盛锦绣华府15栋3楼(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荣盛锦绣华府15栋3楼(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须在2023年87日11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书面文件提交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处。

2、磋商保证金数额为:10000元/单位。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备注项目)

供应商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并到账,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收款单位: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0500188000081338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通江路支行

开户行联行行号:313304008052

3、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4、供应商敬请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 

联系方式: 张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荣盛锦绣华府15栋3楼采购代理室

联系方式:0519-68952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519-68952791/15261105258(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1日


附件1:

投标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姓名)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     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接收采购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账号:

开户行(某某银行某某支行):

银行行号: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签字: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除签字)

*注:供应商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附件2: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采购过程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参照《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 (常财购〔2020〕21号)文件要求:信用承诺人为单位的,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属于分公司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信用承诺人为个人的,须经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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