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孟河镇文体活动中心图书馆图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荣盛锦绣华府15栋三楼(曼哈顿广场北侧商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沃成公采[2022]005号
项目名称:孟河镇文体活动中心图书馆图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万元
最高限价:20万元
采购需求 :孟河镇文体活动中心图书馆图书采购,需为正版图书,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全部图书货物、加工材料、加工人工及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前的准备、检验、包装、发货、运输、装卸质保期及售后等服务和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的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现采书到书周期应控制在10天之内,预订图书的到书周期应控制在20天之内,到书周期以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订单的当天为第1天开始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 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荣盛锦绣华府15栋三楼(曼哈顿广场北侧商铺)(出电梯左手边办公室)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资料:①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按要求盖章、签字);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2,按要求签字盖章);④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3,按要求盖章、签字)。
注: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稿)。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一经领购,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法定程序的单位名称变更除外)。供应商应在上述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完成领购采购文件事宜,否则无法再领购。
售价:5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 年 10 月 28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荣盛锦绣华府15栋三楼(曼哈顿广场北侧商铺)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
2、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须在2022年10月11日下午17:00前将书面文件,同时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处。
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
4、疫情防控措施详见附件,投标单位请认真阅读并配合。
5、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概不退还。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投标人(供应商)敬请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
7.投标人未通过报名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
联系方式:陈先生 0519-835099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荣盛锦绣华府15栋三楼(曼哈顿广场北侧商铺)
联系方式:0519-68952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519-68952791
疫情防控措施
1.在采购活动前,根据参与人员规模研究制定活动预案,科学安排座位间距,缩短工作时间,设置场内外提示牌,对参加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会议室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使用完毕后及时消毒。
2.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采购人授权代表,应如实填报《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进入公司时,请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或健康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到指定开评标场所。
3.对于参与评标活动的评审专家,在进入公司时,请主动出示【江苏政府采购】当日参与项目评审项目手机短信进入指定场所。进入评标场所前,须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及《承诺书》。对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评标专家不得应答专家随机抽取短信而参加评标活动。
4.适当限制参与开评标活动人数。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除采购人授权代表和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安排进入开评标场所。特殊情况应事先与公司人员联系。
5.参与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管理要求,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6.其余事项严格按照苏财购【2020】13号文执行。
7.因防控工作需要,给采购当事人带来诸多不便,还望多多理解和予以配合。
附件1:
投标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 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
接收采购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
被授权人签字: |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除签字) |
*注:供应商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附件2:
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人员身份 | □采购人代表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
参加: □ 报名 □ 开标 □ 评标 | ||||||
项目名称 | ||||||
个人健康情况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 ||||||
近14天内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 ||||||
近14天内是否离开过常州? □否 □是 | ||||||
离开常州往 | 返常日期 | |||||
途径(换乘) | 途径日期 | |||||
近14天内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
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3: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