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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采购公告
薛家镇佳安物业所属小区保洁服务项目
发布:czwc 浏览:4972次

薛家镇佳安物业所属小区保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常沃采公[2017]0002号

 

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受常州市佳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其薛家镇范围内所属小区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项目名称:薛家镇佳安物业所属小区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4693788元,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2264328元,二标段2429460 元。

二、项目简要说明

常州市佳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薛家镇范围内所属小区保洁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人行道、绿化带的垃圾清理;保洁范围内无积存、无油垢;小区内所有排水口、路面雨水沟清洁,无杂物堵塞;小区内所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日常公共区域乱堆放清理整治工作;辖区内除“四害”工作;小区楼道的清洁、电梯轿厢的清理、楼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

项目清单:

标  段

服务范围

户数(户)

薛家镇佳安物业所属小区保洁服务项目一标段

顺园一村、顺园二村、顺园三村、顺园五村、顺园六村、顺园八村一期

7624

薛家镇佳安物业所属小区保洁服务项目二标段

橄榄城、顺园八村二期、顺园八村三期、顺园九村

818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保洁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报名需携带的资料(提供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报名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的时间和地点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0日- 2017年12月26 日 (工作日9:00—11:00,13:30-17:00接受报名,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1号,星北发展大厦A座南楼401办公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人自行以银行转账方式(拒绝以个人名义缴纳或者以现金方式缴纳)将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前转账到下列账户(备注标段名称)。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20000元/标段,分标段交纳

收款单位: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0500188000081338

开户银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桥支行

七、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人按如下信息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8年1月15日下午 13:30-14:00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暨开标时间:2018年1月15日下午 14:00

投标文件提交暨开标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1号,星北发展大厦A座南楼403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常州市佳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宋双英

联系电话:13861016953

联系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

采购机构联系人:沈珍 赵贞英

联系电话:18861128875 13915051786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1号,常州市新北区星北发展大厦A座南楼401办公室

网址: http:// www.czwczb.com

 

                                                 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0


附件一

投标报名申请表

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投标单位(盖章)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项目经理


授权委托人姓名


联系电话


QQ邮箱


备  注

1.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2.所有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该相符,原件由接受人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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