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江镇圩塘农贸市场及新民市场经营权承包
招 标 公 告
常沃采公[2018]0006号
(1)本招标项目为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圩塘农贸市场及新民市场经营权承包项目,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的科学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民生,提高经济效益,符合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管营分离,全面进行市场化运作,将该农贸市场(菜场)的经营权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内容为春江镇圩塘农贸市场及新民市场五年经营权承包;
(3)圩塘农贸市场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圩塘常建路10-28号,占地面积约3623.8平方米,有店铺35个,共有肉类、海鲜、冷鲜禽、蔬菜、干货、水产品及豆制品等各类摊位115个。(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新民市场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圩塘新业街332号,占地面积约700平方米,有店铺36个,共有肉类、海鲜、冷鲜禽、蔬菜、干货、水产品及豆制品等各类摊位25个。(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4)经营权承包范围:
1)摊位经营安排、日常经营、经营证照办理。
2)负责水电费等的交纳。
3)菜场的一切设施,负责维修保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不安全因素,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4)菜场的物业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秩序管理等。
5)协调、处理菜场内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经营范围包括菜场管理或农贸市场管理方面内容);
(2)投标单位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承租资金的来源合法;承诺遵守工商、市容、环境、食品、安全、卫生、消防、治安、安监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
(3)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五年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的书面承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招标内容;
3、申报一名项目负责人。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常州市钟楼区龙江中路96号五楼采购代理室;
投标单位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菜场管理或农贸市场管理方面内容);
(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中第(2)(3)项承诺书;
(3)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和近三个月(2018年9月~2018年11月)社保缴费证明;
四.招标文件
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发放招标文件,缴纳资料费500元人民币。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春江镇)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圩塘办事处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圩塘
招标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9-68952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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